固原男子三次醉酒危险驾驶均被判刑 法庭教育:别拿生命开玩笑 |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22-04-22 15:34) 点击:182 |
燕郊律师分析案情都说“吃一堑长一智”,但有的人就是“好了伤疤忘了痛”,被法庭审判时信誓旦旦决不喝酒开车,但到了酒桌上又旧病复发,把“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忠告忘到了脑后,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自己家人的幸福安全寄托在了心存侥幸上。而事实证明只要渴酒开车,就避免不了危险驾驶的严重后果,就避免不了被查处审判的刑事处罚。2022年2月9日,原州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固原男子三次醉酒后均构成危险驾驶犯罪的案件,该案例再次警示人们不要危险驾驶,那是对生命的漠视和严重不负责任。 2021年11月10日21时许,被告人范某某在驾驶证吊销期间,与朋友畅饮后驾驶轻型厢式货车,在固原市内区繁华路段行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提取被告人范某某血样送检,从其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为218.9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法庭同时查明,在这次酒驾前,被告人范某某还因同样醉酒驾驶车辆构成危险驾驶罪分别于2014年被兴庆区人民法院、2019年被原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刑罚,并处罚金。这次已是其第三次醉酒后犯危险驾驶罪被法庭审理,依据其酒精含量和已有两次因醉酒被判处刑罚的情节,法庭最后对其判处拘役三个月十五天,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宣判后,范某某服判息诉。 法庭上,范某某表示是自己的侥幸心理一次次酒驾,每次喝酒都想没有那么巧会查到自己,而事实是每次喝酒驾车都被查到。针对被告人范某某三次危险驾驶犯罪行为,法官进行了语重心长的法庭教育:“被告人范某某,人们常说:一个人不会在同一个地方跌倒两次,而你因同样的行为被审判了三次,危险驾驶,不要拿生命开玩笑,教训极其深刻,法庭希望这是最后一次。从你酒后驾驶车辆来看,你心中无敬畏,目中无法律,行为无规则,心存侥幸,铤而走险,以你这样的思想认识,就必然会走上犯罪道路。危险驾驶危害公共安全,给他人和自己带来巨大危害,有多少惨痛案例足以让人警醒。法律对危险驾驶的处罚,是为了防止人们酒醉后的危险驾驶行为,保护人们的生命健康,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因此法庭希望你痛下决心,洗心革面,反省自己多次的危险驾驶行为,要彻底改过自新,做一个以他人利益为先、以公共利益为重、对自己和家人认真负责的守法公民。” 受到法庭教育,范某真诚地表示,彻底与酒决裂,积极服刑改造,心中敬畏法律,树立规则意识,一定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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